回了府中,美玉去偏房洗浴,陈铎在她的闺房盯着墙上挂着的古筝看。
绿娥过来给陈铎送茶水,他回过头看向绿娥,“她会弹筝?”
“是啊,小姐以前可喜欢了。后来备嫁的时候,大少爷说既然嫁为人妇,应该多习女红厨事,侍奉姑婆,少做这种闲逸的游戏,小姐就没拿。”绿娥走到陈铎旁边,用晶亮的眼眸瞧着陈铎,眼含期待,“二少爷还想问点什么吗?”
“除了糖葫芦,她还喜欢吃什么?”陈铎将古筝从墙上取下放在桌子上。
“甜的,小姐最爱吃甜食了,只要是甜的,她都愿意去尝试。除了茶水,她是吃不了一点苦的。”绿娥瞧着陈铎,想着从小到大美玉就没吃过一点苦,长到现在吃的苦都是你给的,不过看你现在改过守分了,先不说了。
“未出阁的时候,她喜欢玩什么,做什么?”古筝不入套,却未蒙尘,看来被保护得很好。
“大少爷不喜欢小姐出门交际,所以小姐喜欢在闺阁里,跟我和梦丽玩投壶、跳格子、打秋千,自己一个人的时候就弹琴、做女红,有时候还喜欢看看话本子。”
“她没有手帕交吗?”陈铎看向绿娥,他记得孙露从小到大一直有几个交好的姑娘。
“小时候有几个玩得很好的小姐,后来老不见面,渐渐地就不来往了。”绿娥在心中感叹,正经人家的小姐哪有和丫鬟这么亲密的,她们之间几乎不分尊卑,就是因为美玉没有门当户对多的朋友。
修长的手指轻轻撩拨了一下古筝上的弦,一声清脆的筝声在心间荡漾,她是否曾经独坐在窗前,赏着明月孤寂地弹着古筝,无人相知、无人相和,徒留满院的寂寥?
陈铎细细品味着有些惆怅的心境,这样犹如刀割的疼让他捂住了心口,从小到大他过得快乐富足,他身边的人大抵都是如此,就连优昙也一样,虽然不富裕也不穷,和养父在一起也很开心,他从来没心疼过别人,这样的感觉让他蹙了蹙眉,有些不适。
美玉用布巾包着头发回来了,坐到梳妆镜前,绿娥给她擦起头发,美玉道:“我觉得陈家房间大,把浴桶设置在和正屋连在一起的偏房就很好,现在这样还得从别的屋子过来,很不方便。”
陈铎走到美玉身后,从绿娥手中接过布巾,美玉问:“你会擦头发吗?”
陈铎没有回答,只是动作轻柔地擦着,“我们走的时候把古筝带上吧,你放心,以后你弹古筝的时候,我一定会在你旁边,不会让你孤独难过。”
“啊?”美玉不明所以地看向绿娥,绿娥没有看她,合起双手道,“二少爷人真好。”
可是她其实根本没多喜欢弹古筝,小时候学古筝是因为母亲逼的,而且她不爱弹古典曲目,因此最不喜欢别人旁听了,大哥说嫁人最好不拿的时候,她就从善如流了。
可是看着陈铎悲哀的神情,她饶有兴致地勾了勾唇,没有说话,等陈铎给她擦干了大半的头发,她才站起身紧紧盯着陈铎如蒙雾气的双眸,“早晨你说为我难过,原来是真的。怎么?心疼了?”
陈铎避开她的逼视,坐到了椅子上,美玉没理会翻身躺在床上,心情愉悦起来,她双手垫在发后,望着床顶嘴角勾着,邪恶地想,心疼了?那就疼着吧。希望陈铎有一天为自己黯然神伤、肝肠寸断。这么想着,笑容就消散了,她怎么会这么想?她一个轱辘坐起来,捂着胸口,面露惊讶地看向陈铎。
陈铎素手撩拨着琴弦,眼神却在觑着美玉。
二人视线交错的瞬间,纷纷移开了眼神,陈铎皱着眉悄悄将手放在胸口。
时值正午,千里镜内终于看见有人出现在盯梢的房屋里,李骜一瞬间如同看见猎物的猎狗,毫不夸张地讲他浑身的绒毛兴奋地战栗了起来,当他看清领头的人的人脸,一双凤眸露出尖利的目光,领头人是废太子无疑。
他手上做了一个下扣的动作,众人纷纷朝着山下奔去,李骜带着冯守时首当其中。他们还没到地方,蹲守在附近的锦衣卫已经被废太子一伙人发现,众人持刀打作一团,那些人几乎都是亡命之徒,不顾生死地冲锋,只为了掩护废太子逃走。
“贺兰褚!站住!”李骜和冯守时紧跟其后,这时候的李骜几乎是人挡杀人佛挡杀佛,眼中只有一个废太子。
有人在背后偷袭,冯守时将他推开挨了一刀,李骜双眼发红飞快给了偷袭之人一个了结,此时此刻顾不上冯守时,他再朝前看去,废太子已经跑到了林子边缘,只要他一进入林子,就不好再找了。
这可是天大的功劳!真的很想抓活的!但是……李骜掷出了自己的腰刀,插在了废太子的腿上,他扑倒在地,他身边的随从还想扶起他,李骜已经飞奔到了近前,他下手很重,将随从一拳打晕,废太子倒在了地上,手上的刀也落在了一旁。
李骜想要上前拉起他,废太子却突然伸手从腿上把李骜的腰刀拔出,鲜血喷涌而出,他就用李骜的腰刀格开了李骜。
李骜后退一步,冯守时这时满头大汗地过来了,将自己的刀递给李骜。
废太子已年近叁十,不再年轻的面容因多年囚禁和东躲西藏显得瘦削狼狈,他的腿上飚血额头冒汗却一言不发,手上的刀刃因剧痛微微颤抖着,李骜叹了口气,“太子殿下,乖乖和我们回去,也许只是囚禁。”
废太子贺兰褚闻言笑了,隐藏在风霜之下的笑容有了几分往日贵气的风姿,让李骜突然想起师父说过的“太子殿下最爱洁净,太子殿下光华动天下”,在今上钟爱皇后太子的那些年,大周就连最穷乡僻壤的孩子都知道太子殿下贺兰褚是未来的天子,他聪明睿智温柔俊美,杀虎救父敬爱母亲,未来必定是英明的天子,哪个孩子没有当他是英雄、是向往。
腰刀回落在脖颈处,贺兰褚的笑容变得苦涩、讥讽、迷茫而坚定,刀自脖颈处轻轻一划,鲜血喷涌而出。
那血如同撒在李骜的心头,让他脑中嗡嗡作响,心头沉甸甸的,不管事情有无转圜,他贺兰褚已经不愿意再做囚徒了。
冯守时呜咽出声,李骜回过神,赶紧扶住冯守时,“守时,你没事吧。”
“大哥,我胳膊疼,但是不知道为什么,心里也有点难过。”冯守时泪眼汪汪,李骜叹了口气,从自己的裙摆上撕下布条给冯守时包扎。
等他们抬着尸体赶回浣南城,已经是日落时分,李骜跪在尸体旁边的青砖上,听着王焕在废太子的尸身旁走来走去,口中还发出奇怪的声音,他不敢多看只能低着头。
王焕终于停下脚步,跪在地上捧起废太子的右手,废太子小时候和王焕学武,小拇指被割掉过一块肉,后来再也没长好过,他定睛一瞧,那手上果真和废太子受伤的部位一样,王焕兴奋得牙关咯吱作响,他又看废太子颈后的红痣,摸着废太子冰凉的手,志得意满道:“殿下,殿下,真的是你。殿下,老奴终于找着你了。”
“殿下,娘娘死了这么些年了,这世上还有谁爱你,惦记你?那些人拥戴你,也不过是借着你的由头,想要谋反罢了。殿下,我的好殿下,你就好好去吧,阴曹地府里有娘娘和你舅舅一家,你们团聚了,他们都疼你。”
王焕的声调阴柔,如同情人间的呢喃,把一旁的李骜听得后背发凉。
突然一双手搭在了李骜的肩膀,把他吓得浑身一颤,他强作镇定挺起了腰板,“王公公。”
“好孩子,别回头。”李骜便僵住没动,没有看见身后王焕双眸猩红面容扭曲的模样,“好孩子,你立了大功了,你要一飞冲天了。”
“小人要谢公公给小人这个机会。”李骜尽量平稳呼吸。
“好孩子,咱家越看你,越觉得和自己年轻的时候像,你要不要认咱家做干爹?”王焕的声音如同地府传来的魔音,分外诱人。认了宦官做干爹,那就一辈子要绑在他这条船上,他会在仕途上走得更顺,但不管立了什么功升了什么职,都会有人在背后骂他是阉人走狗。
他飞快算计,觉得值。
“干爹!”李骜笑着叫了一声,听起来分外真心实意。
在记忆深处是谁童言无忌问过,“为什么小顺子他们都能认你做干爹?孤就不行?”
“太子殿下是真龙血脉,日后是要做天子的,这么说是要折煞奴才了,若是让别人听见,奴才死无葬身之地。”
可是现在死无葬身之地的人是殿下。
年轻的时候服侍太子,等太子登基了就服侍天子,但是娘娘死了,现在殿下也死了,奴才却没死。奴才怎么会缺主子,新太子也是太子嘛,他等着新太子登基,依旧捧着一颗真心,做他最忠实的狗奴才。
“哎。”王焕应下了。
他起身嘱咐人将废太子的尸身抬到冰棺里,坐在凳子上看着李骜,“一会儿你跟着知府府上的人下去休息吧。别说干爹不疼你,这会子你回家,肯定被人踏破家里的大门,是休息不得的。”
“是。”李骜低下头。
“你这就去吧。”王焕笑着道。
李骜下去了,自有领路的人带着他来到客房,冯守时也在此处,他的伤口已被包扎好了,“大哥,公公没说怎么赏你?”
“没说,只是说先让我休息。”李骜脱鞋上床,刚沾上床,就困倦地闭上了眼,“守时,你也睡一觉吧。”
“知道了。”
这一觉睡过去,已是黄昏了,李骜没有叫醒冯守时,虽然补觉后头脑清醒了,但身体依旧疲倦,他觉得饿了出门想要寻些吃食,守在门口的俏丽丫头一见他出来,笑着行礼问:“李千户,您醒了。可是饿了?”
千户?他面不改色地点了点头,丫头道:“我叫红翘,这段时间由我负责您和冯百户的饮食起居,不知您现在想吃些什么?是在院子里吃还是在屋子里吃?”
冯百户?看来是升官无疑,李骜笑了一下,“在院子里吃吧,给我一碗热汤面就好,份量大点。”
红翘点头,“应该的,毕竟您已经一天一夜没吃东西了。”
“什么?”李骜微睁双眸,“我睡了一天一夜?”
“您差不多是昨天这时候开始睡的,现在正好已经一天一夜了。”红翘说完行礼告退,去了厨房。
他坐到院中石凳上,看向天边,天边霞光灿然若锦,让他念起故人来,他为前途认宦官为父,师父会觉得自己无耻吗?他不会的,他那个人一直不会看不起任何人,要不然也不会把别人不要的他和冯守时当宝捡回去养了。
因为他和冯守时从小不爱干净,师父便天天将太子殿下挂在嘴边,让他们学习太子殿下的喜洁。世事无常,现在太子也被自己逼死了,师父会怪自己吗?应该会吧。
他出神地望着桌面,“要怪就怪你自己,谁让你死了,死得这么早,想管也管不了我了。”
红翘端着一大个托盘,将比李骜脸都大的巨碗放在桌子上,满满一碗的热汤面热气腾腾,上面撒着葱花和羊肉,看着就让人食指大动。
但是……这也太大了。李骜看向红翘,“知府府上让剩饭吗?”
红翘噗嗤一笑,“您放心吧,您肯定能吃了。”
“为什么?”
“这一天一夜中,冯百户醒了叁次,吃的差不多就这么多。”
冯守时还醒过?李骜失笑,开始吃起了面条。